学校离退休、在编在职、人事代理及合同制聘用参保人员:
根据市医保局有关文件和学校[2003]4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财务结算的实际情况,兹定于2023年3月6—10日(上班时间)在校医保办报销2022年度普通门诊医药费(不含药店及诊所费用):
一、标准是:
在编在职及人事代理人员
800元内自付
800—1500元由市医保公务员补贴已报销
1500—3800元在校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70%
在其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50%
1、 退休人员
800元内自付
800—1800元由市医保公务员补贴已报销
1800—4500元 在校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70%
在其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50%
二、 报销人员及时间安排:2023年3月6-10日(上班时间)。
离退处人员(大坪分部及南坪校区):2023年3月6日
离退休人员(1-10组):2023年3月7日
离退休人员(11-19组):2023年3月8日
离退休人员(20-23组):2023年3月9日
在职职工:2023年3月9-10日
三、报销资料:请报销普通门诊医药费的教职工,将报销资料分校内和校外按就诊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整理,分别统计校内和校外汇总金额。报销需提交资料:就诊的明细清单和发票(如发票上有明细就不用提供明细清单或处方)。
四、报销流程:
1、报销当天在医保办按要求填好报销单,请离退休人员务必准确提供交通银行卡号(本人),在职人员务必准确提供工商银行卡号(本人),填写在报销单上,同时在报销单后面写上:本人承诺此次报销的所有发票不在他处重复报销,并签上本人姓名。
2、校医保办进行费用核算;
3、校财务在收到报销单后将报销费用拨付到本人提供的银行卡中。
校医保办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