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22〕94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的统一安排,现就组织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三评”改革、破除“四唯”、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等部署要求,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查、择优推荐。
(二)推荐对象开展的科研工作应符合交通运输发展需求。重点推荐在行业科技创新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人才计划。
(三)各单位应将推荐对象的代表作、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核心考察指标,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体现人才分类评价的要求。
(四)已入选创新团队的,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人才计划,其核心成员不得参与申报其他创新团队。已入选领军人才的,不得再次申报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连续两年申报同一类别人才计划且未入选的暂停申报该类别1年。
(五)同一申报人员不得通过多个渠道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不能作为核心成员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创新团队。
(六)创新团队可由一家单位牵头联合多家单位申报,牵头单位的人数应占团队核心成员一半以上。
(七)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优先支持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申报人员年龄限制可放宽2年。
(八)在支持期(5年)内因个人原因离岗的,其取得的人才称号和相关支持措施自动取消。
二、推荐程序
(一)推荐渠道。
各学院负责审核并推荐本学院人才计划、创新团队、示范基地申报,科技处(创新团队、示范基地)和人事处(领军人才)汇总后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要求推荐上报。
请各学院4月9日前将推荐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示范基地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分别报人事处和科技处,待学校开会研究确定推选人选后,再在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二)遴选程序。
交通运输部的人才计划遴选分为网上初选和会议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初选。各推荐单位组织有关申报单位登录“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143.235.48/jt)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完整的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书格式文件可在“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专栏下载。
申报材料内容不得涉密。
2.会议评选。通过网上初选进入会议评选的,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受理和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邱宇 联系电话:023-62652439
科技处联系人:凌玲 联系电话:023-62653294
附件:
1.交通运输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2.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3.交通运输行业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
科技处 人事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