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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13:43 作者:科技处 来源:科技处 点击率:

校属各单位: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为切实组织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组织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根据《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及时开展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按照胜游亚洲·(中国)官方网站印发的《国家级项目培育实施办法(试行)》(单位〔2021〕272号)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培育导师制,高质量组织好本单位的基金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一)选题与完成初稿(2022年2月10日)

相关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报名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辅导工作,注重项目选题的专家论证。各单位在2022年2月10日前将选题及初稿完成情况报送科技处,报送材料为申报人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书纸质1份,专家评阅意见汇总表1份(附件1)。科技处会同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对各单位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报送学校。

(二)学院层面推荐与学校审核确认(2022年2月25日)

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则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申报指标数择优推荐申报。为进一步激励并发挥学院在学科领域资源优势,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推荐申报原则上采用“学院推荐+学校推荐”两轮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科技处会同人文社科研究中心根据各学院“选题及完成初稿”评价结果,结合学校实际下达相关单位的基金申报推荐指标。

相关单位根据下达的推荐指标于2022年2月25日前完成等额报送本单位申报项目推荐材料,报送推荐的项目纸质申报书及活页各1份、专家评阅意见汇总表1份(附件1)以及学院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2)。科技处会同人文社科研究中心根据分配给各单位申报指标对推荐项目进行专家审核,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淘汰,取消该申请人学院推荐申报资格,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学校推荐申报名单。本轮符合推荐要求的项目后续由所在单位进一步强化申报指导。

(三)学校层面组织推荐(2022年3月1日)

相关单位于2022年3月1日前完成本单位未纳入学校推荐项目的报送,报送材料为项目申请书纸质1份+电子版活页。其他未分配推荐指标的单位或个人申报项目直接纳入学校组织的统一评审推荐。科技处会同人文社科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本轮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推荐,确定本轮学校推荐上报的项目名单,本轮符合推荐要求的项目后续由所在单位继续强化申报指导。

(四)最后定稿上报(2022年3月15日)

相关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获得学校推荐申报项目系统填报。申报者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注册账号并通过审核,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及时通知科技处审核通过。网审通过后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相关单位根据《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的项目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原则上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宜

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215室,电子材料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62652451

科技处

人文社科研究中心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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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昱睿

审核人:白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