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离退休、在编在职及人事代理参保人员:
根据市医保局有关文件和学校[2003]4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财务结算的实际情况,兹定于2021年12月20—28日(上班时间)在校医保办报销2021年度普通门诊医药费(不含药店及诊所费用):
一、标准是:
在编在职及人事代理人员
800元内 自付
800—1500元 由市医保公务员补贴已报销
1500—3800元 在校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70%
在其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50%
1、 退休人员
800元内 自付
800—1800元 由市医保公务员补贴已报销
1800—4500元 在校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70%
在其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50%
二、 报销人员及时间安排:2021年12月20-28日(上班时间)。
离退处人员(大坪分部及南坪校区):2021年12月20日
离退休人员(1-8组):2021年12月21日
离退休人员(9-15组):2021年12月22日
离退休人员(16-21组):2021年12月23日
离退休人员(22-23组):2021年12月24日上午
在职职工:2021年12月24下午-28日
三、报销资料:请报销普通门诊医药费的教职工,将报销资料分校内和校外按就诊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整理,分别统计校内和校外汇总金额。报销需提交资料:就诊的明细清单和发票(如发票上有明细就不用提供明细清单或处方)。
四、报销流程:
1、按要求填好报销单,并请离退休人员务必准确提供交通银行卡号(本人),在职人员务必准确提供工商银行卡号(本人),填写在报销单上,同时在报销单后面写上:本人承诺此次报销的所有发票不再他处重复报销,并签上本人姓名。
2、校医保办进行费用核算;
3、校财务将报销单收取后将报销费用打入本人提供的银行卡号中。
五、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需报销的医药费转交校医保办。
校医保办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