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发调字〔202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现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请校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推荐,每个单位不超过1名,并于5月20日前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电子版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由各单位在推荐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校科协(明德楼217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校科协组织评选后向市科协推荐。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校科协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