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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年度大学生医保实时结算启用的通知

日期:2020年12月03日 15:40 作者:校医院 来源:校医院 点击率:

各位参保同学:

接南岸区医保局通知:我校参保同学2020-2021年度医疗保险信息已经激活,从2020年12月3日0时起,参保同学就医实时结算正式启用,享受待遇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参保学生本周期门诊使用限额为500元整。请各位参保同学及时领取个人医保电子凭证(具体方法请登陆校园网“信息通知”栏目查找)。领取后就医可凭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现将医保实时结算启用前后的相关费用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12月3日之前参保同学就医费用报销

1、住院报销:

⑴市外住院:带上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南岸区人民医院进行报销。报销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

⑵市内住院:带上社保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住院医院进行结算或反结算报销。如需备案请电话区医保局电话:62600411。报销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

2、门诊报销:

⑴慢病、特病和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带上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就诊医院进行反结算报销。报销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

⑵普通门诊费报销:医保启用后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其中周三仅在双福校区)收取报销资料,寒暑假除外。请参保同学准备好资料填好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单(附件1),在安排的时间及时提交报销资料。

二、2020年12月3日后参保同学就医费用结算和报销

1、市内住院出院时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三级医院住院务必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区医保局备案,备案电话:62600411。

2、市外住院在异地联网医院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出院时直接结算。未在异地联网医院住院的,先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备好资料(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病历等)3个月内到南岸区人民医院进行报销。市外医院住院务必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区医保局备案,备案电话:62600411。

3、特病及慢病门诊只能在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4、普通门诊就诊只能在校医院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如确需校外门诊就医,必须先经由校医院医生同意并开具转诊证明,转出就医时需先自行垫付费用,回学校后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到校医保办报销。

校医保办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

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单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姓名

所在学院

电话

本人工商银行卡号

收款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校外医院就诊金额

校医院就诊金额

付单据 张

此栏以上由报销人填写

校外医院核定金额

校医院核定金额

报销合计(小写):

校外医院报销金额

校医院报销金额

报销金额合计(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审批: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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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昱睿

审核人:陆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