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离退休、在编在职及人事代理参保人员:
按照市医保局有关文件和学校[2003]4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财务结算的实际情况,兹定于2020年12月21—28日(工作时间)在校医保办理2020年度普通门诊医药费(不含药店及诊所费用)报销工作:
一、标准是:
1.在职人员
800元内 自付
800—1500元 由市医保公务员补贴已报销
1500—3800元 在校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70%
在其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50%
2.退休人员
800元内 自付
800—1800元 由市医保公务员补贴已报销
1800—4500元 在校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70%
在其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50%
二、报销人员及时间安排:2020年12月21-28日(工作时间)。
离退休人员(大坪校区):2020年12月21日
离退休人员(1-10组):2020年12月22日
离退休人员(10-20组):2020年12月23日
离退休人员(20-23组)及(南坪校区退休人员):2020年12月24日上午
在职职工:2020年12月24下午-28日
三、报销资料:请报销普通门诊医药费的职工,按就诊日期的先后顺序整理医院发票(处方须与发票对应附后,治疗费超1000元的发票需附明细清单,化验和检查结果等资料作为病历资料个人保管不需附后),分别统计出本年度校医院和其他定点医院的发票汇总额,于12月21-28日(工作时间)带上资料到校医保办进行核算。
四、报销流程:
1、按要求填好报销单,并请离退休人员务必准确提供交通银行卡号(本人),在职人员务必准确提供工商银行卡号(本人),也填写在报销单上;
2、校医保办进行费用核算;
3、校财务将报销单收取,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打入本人提供的银行卡号中。
五、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请于12月31日前将需报销的医药费由被委托人转交校医保办。
校医保办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