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学校将放假3天(4月5日~4月7日),为确保放假期间广大同学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温馨提示如下:
一、放假期间,请勿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时,请报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外出活动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二、气温逐渐转热,不要擅自到湖泊、水库、溪涧、池塘或工地水塘边等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若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者,后果自负。遇到同伴溺水,要大声呼喊,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
三、注意出行安全,外出时要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注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到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防止食物中毒。
四、春夏季气候干燥,易引发火灾,不要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不要私拉乱搭电线,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外出游玩要小心使用火种,避免引发森林火灾;外出游玩要时刻注意安全,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动。避免与他人产生纠纷,不轻信他人、不贪图便宜,防止被骗和被盗事件的发生。
五、参加社会活动要以自身安全为先,远离非法集会、杜绝网络信贷等不良行为,禁止参加非法宗教和参与传销等违法活动。
六、同学们“清明节”离校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出门时做到关门关窗、断电断水,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所在学院请假。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