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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三百”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10月09日 09:48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点击率: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科委《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三百”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科委发〔2018〕113号,详见附件,也可查阅市科委网站http://www.cstc.gov.cn/View.aspx?id=25648)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相关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每一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已入选本支持计划和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培养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才,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作风正派;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科技型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员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5、具有较强领军才能,领衔的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

6、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具有明确稳定的学科或专业方向,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或者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鼓励科技型企业人员,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人员积极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5:00前,按照文件报送材料的要求将候选人申报书和汇总表(汇总表上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支撑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明德楼A栋418室),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推荐人选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再通过北京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礼刚 电话: 6265243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市科委文件及申报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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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黎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