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鑫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奋勇救人的英勇行为,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
2020年3月12日晚,北京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8级学生何鑫,不顾个人安危,在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清江河勇救两名落水群众的过程中不幸牺牲,年仅21岁。
近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追授何鑫“北京市见义勇为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决定指出,何鑫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奋勇救人的英勇行为,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展现了当代青年学子昂扬的精神风貌与时代风采,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诠释,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
决定号召,全市广大青年学生要向何鑫同学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高尚品德;学习他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乐于奉献、自强不息的优秀品质。
决定要求,各高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向何鑫同学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以英雄楷模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